新闻短讯: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
最近,为了促进中澳两国的对外贸易交流,中澳双方税务主管当局代表经过协商,同意将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加的矿产资源租赁税(Mineral Resource Rent Tax)。该税种是澳大利亚根据其国内相关法案设立,以铁矿石项目和煤矿项目取得的利润为征税对象,与中澳税收协定税种范围条款澳方所列的石油资源租赁税实质相同。
矿产资源租赁税以铁矿石项目和煤矿项目取得的利润为征税对象,针对所开采资源的价值在上游业务和下游业务之间的“估值点”进行征税,有效税率为22.5%,于2012年7月1日开征。根据相关协议,企业缴纳的矿产资源租赁税可以按照税收协定进行抵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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